嚴重疾病賠償
所需文件
- 由受保人及保單權益人詳細填妥及簽署嚴重疾病賠償申請表
- 由受保人主診醫生填寫的危疾賠償申請 – 醫生報告
- 受保人及保單權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若過往並未遞交)
- 化驗及病理報告
- 其他證明文件:
- 受保人的過往健康/ 病歷記錄(如醫院門診記錄、覆診記錄、住院記錄、測試或檢驗報告等)副本
- 受保人過去五年曾求診的醫生/ 醫院資料或診症咭副本
填寫須知及注意事項
- 客戶須於受保人被診斷為患上受保的嚴重疾病或早期嚴重疾病後90天內遞交賠償申請表及有關文件。您可致電客戶服務熱線索取賠償申請表。
- 嚴重疾病賠償申請表的所有問題必須清楚確切回答,不可漏空。
- 嚴重疾病賠償申請- 醫生報告由主診醫生詳細填妥、簽署並蓋印,所需費用由客戶自行承擔。請注意不同的嚴重疾病或早期嚴重疾病需填寫不同的醫生報告。
- 如非特別註明,必須遞交所需文件正本。
- 若任何文件非以英文/ 中文書寫,客戶需提供核實的有效翻譯。
- 如於中國內地確診,所有相關報告必須由指定醫院發出方可獲得賠償,符合要求的內地醫院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定醫院名單」。
- 保單條款內各類嚴重疾病及早期嚴重疾病診斷有指定的定義,亦載有不保事項,如疾病診斷未符合定義、於不保事項範圍內或相關的等候期內,則未能符合賠償要求。
- 所需提供的資料及文件的種類及範疇,最終需視個案而定。
- 如資料不足,理賠部保留權利要求客戶遞交其他資料文件作補充。如需遞交額外文件,理賠部將通知客戶的保險顧問代為跟進或直接聯絡客戶跟進有關事宜,惟審批賠償時間將因此被延長。